別過了愛情,正當拔足往事業狂奔的同日。上頭通知我調組的事。調組問題對我影響不大,不過連帶有貶意的理由,怎也說服不到自己無所謂。努力學成和努力付出我都給予了,既然你看得到,何必用牽強的理由,難道不夠嗎?還是壓根兒大家風格不同又不是同宗教,根本上談不上喜歡更談不上是自己人,理由才多麼牽強,才多麼茅盾,完全不是什麼理由。跟後期的貶義表露無遺。連消帶打,被遺棄都感覺一波未停'一波起。接著再被冷對一個多月時間, 手上沒有給與工作, 感到和沖沖忙忙的他們總是格格不入. 陰謀論上,可能令你抵受不了冷落便自動辭職. 不過, 我沒有遇過風浪嗎? 我還是自己做自己野,再多口請上司安排工作扮熱誠.乘這時間來構想自己公司,自己的創作,自己的活動,自己的小說,詩句和歌曲還不是夠爽嗎?
同我玩 ~ 你爸爸我有咩風浪受唔住, 現在我最想要係變得堅強. 始終,沒有經歷平平淡淡的蛋散,好難會同我鬥, 鬥撤賴,我更撤賴還要加好戲, 鬥奸, 我做的可以更心狠.最想要係錢 ~ 冇人可以蝦我同我家人和朋友.
2009年8月11日星期二
再來一次
發佈者: Kimmy Lau 於 星期二, 8月 11, 2009
標籤: 個人睇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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